物业管理视角下的纾困政策解读
文/ 杨 萌 《中国物业管理》杂志执行总编
5月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举措;
5月9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
5月11日,国务院再次召开常务会议,就当前经济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安排;
5月18日,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工业和信息化部、银保监会、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态,将围绕中小企业实际困难和现实需求,全力以赴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和健康发展。
与之对应的是,全国各省市的地方纾困政策也迅速出台。可以说,这一轮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解读政策,首先应该了解政策背后的重要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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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紧把已确定的退税减税降费、缓缴社保费、物流保通保畅、推动企业复工达产等政策举措落实到位。确保6月30日前全部退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中型企业退税也要提前到这一时限完成。 -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特别是金融扶持。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理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各地要安排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对经营困难的给予房租、担保费、贷款利息等补贴。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阶段性优惠电价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6个月内补缴。将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
三是在5月底前全面排查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的中小企业账款,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6月底前明确还款计划。把清欠列入今年审计和国务院大督查的重点,严肃查处变相拖欠行为。抓紧出台压缩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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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邮政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寄递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配合地方有关部门,要将物业服务企业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协助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在防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一线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必要的个人防护物品和消毒物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政府向物业服务企业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给予物业服务企业一定补偿。 -
5月1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物业服务项目疫情防控中从业人员防护的通知》,明确将北京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纳入社区防控体系,物业服务企业服从社区统一安排、统一调度指挥和培训指导,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街道(乡镇)、各社区应协助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在防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保障一线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必要的个人防护物品和消毒物资。
近期,第一财经深入上海市采访,刊发《奋战“最后100米”,上海封控社区里的百万物业人》等多篇文章,报道了物业服务人员这群既不是社区工作者也不隶属于“城市运行保障人员”或者社区志愿者的特殊群体,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是物业服务人员缺少防护服、防护镜、N95口罩等防疫物资,有可能会成为防疫链条中的隐患;
二是不少物业服务人员被封控在社区内,导致他们无法支援一线防疫工作,而原有在岗人员疲劳作战;
三是在封控区里缺乏必要的常用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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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用好用足纾困扶持政策。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邮政局,以及北京市这两个政策基础上,积极向各地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提供建议,促进更多地方纾困政策将物业管理纳入帮扶体系,同时,引导和帮助企业充分了解普惠性税费、金融、社保、水电气等支持政策,申报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
二是要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要切实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水平,以及企业经营和日常服务中的风险管理能力,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市场需求、客户诉求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变化,以创新激发内生动力,提升企业乃至行业的抗风险能力。 -
三是加快推进数字化智慧转型。新冠肺炎疫情给传统服务业带来冲击的同时,也催生了新业态,促使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传统服务业中的应用得到强化。而智能科技的普遍应用,给物业管理转型升级带来了新机遇,并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数字化智慧转型。(原载于《中国物业管理》杂志2022年第5期)
2022-06-27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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