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汇华庭(自编二期)-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港汇华庭(自编二期)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广州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的规定,就港汇华庭(自编二期)前期物业管理向社会公开招标。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物业管理能力和信誉良好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招标人:广州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港汇华庭(自编二期)前期物业管理

三、项目编号:202211-184098-0140

四、招标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9-13

五、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港汇华庭(自编二期)项目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设施用地(B1)。港汇华庭(自编二期)地块容积率9.65,总建筑密度68%,绿化面积572.26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44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428.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7529.6平方米,商业面积4481.1平方米,配套公建2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2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9594平方米,其它4824.2平方米;配建机动车位 232个。

六、管理期限

首次合同期限为五年。合同到期后,如任何一方不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然延续。如不能如期接管本物业服务区域,则乙方自接管后开始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义务。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七、招标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21122日下午16时止(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燕都商务大厦1202

八、资格预审时间:20221122日下午17时止(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2112311:30时前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作弃权处理;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燕都商务大厦1202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214日上午0930时前

十一、开标时间:20221214日上午0930

十二、开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燕都商务大厦1202

十三、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

1. 投标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

3. 具备在广州市提供物业管理的服务能力,包括设有相应的机构和服务人员;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四、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文件资料。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管理企业公司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都视为弃权。

十五、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

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六、投标申请人资格确定: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根据该项目自身的实际情况及要求按报名的先后顺序从中选择不少于3家先报名且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十七、招标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20-8900129613828488294

十八、公告发布网站: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站(www.gzpma.com)。

 

广州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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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1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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