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湖花园-招标公告
壹湖花园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恒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及《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的规定,就“壹湖花园”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拟向社会公开招标。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物业管理能力和信誉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一、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恒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广花公路以东、雅瑶路以北
三、项目名称:壹湖花园
四、 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壹湖花园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广花公路以东、雅瑶路以北;总用地面积43169.84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10890.36平方米,绿地率35%。规划住宅面积70350.05平方米,10栋,户数为414户,配置电梯21台;商铺面积:230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30832.14平方米,地下室车位共843个。
五、管理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物业服务区域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六、投标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9日12:00 止(北京时间)。
七、资格预审时间:2025年9月9日15:00 止(北京时间)。
八、 招标文件获取办法:投标申请人自收到我司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于2025年9月9日下午15:00 时——下午17:00 时(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26号6楼606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公告在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https://www.gzpma.com)进行发布。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上午9:30 时前(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25年9月25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184号(若开标地点变更将在开标前另行通知)。
十二、投标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包组)投标;
4、投标人必须以各自独立的身份进行投标,不能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
十三、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五、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应按《壹湖花园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文件》要求整理投标书。
招标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5767879994。
广州市花都区恒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