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广州市人大第2129号关于《完善住宅电梯管理长效机制给力建设幸福广州》提案的相关回复意见的通知
穗物协通[2011]4号
关于征求对广州市人大第2129号关于《完善住宅电梯管理
长效机制给力建设幸福广州》提案相关回复意见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及行业专家:
市国土房管局针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住宅电梯管理长效机制给力建设幸福广州》的第2129号提案拟征求我市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意见(以下简称《2129提案》,全文后附),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及行业专家接此通知后,对《2129提案》的内容进行认真研读,并针对以下各相关问题对《2129提案》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1、对电梯使用安全监管的部门及法律规定;
2、物业服务企业如何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对电梯维修保养的责任和义务;
3、出现电梯使用安全问题由哪个部门处理;如何处理;电梯需维护的费用应如何解决;
4、如何区分物业服务企业与专业电梯维护企业对电梯维护所应承担的责任;
5、把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电梯的“使用单位”并担负电梯使用安全责任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等。
工作要求: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及行业专家于3月5日前将具体意见或建议发回市国土房管局(zhangtao2288@sohu.com)或协会(gzpma@163.com)的电子邮箱,此将作为对行业专家的年度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特此通知。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完善住宅电梯管理长效机制给力建设幸福广州》的提案
联系人:陈昂鹏85585789
发布时间:2019-06-14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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