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章|忆往昔发展历程艰辛 思未来变革再启新程

回忆过往,深感欣慰;面对当下,获得感依旧不小;展望未来,思考探路,坚信物业行业与物业事业必成。
常言道,过去是今天的基础,今天是未来的明镜。回顾过去,继往开来,不仅是物业行业接续前行的必经之路,也是坚守行业本质、在前人肩膀上更好满足业主需求的必然举措。
过去的岁月——物业行业发展历史再回顾
1985年5月,深圳市房管局成立,肯定了物业管理行为的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特点,并在全市推广。
1989年9月13日,在大庆油田召开的全国城市住宅小区管理经验交流会上(14个城市的代表、150多人参会),肯定了“物业管理”这一概念。
1993年,在广州番禺召开的“全国物业管理专家研讨会”,确定了物业管理的市场化地位。
1993年6月28日,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这也是内地第一家物业协会。
1994年4月1日,国家建设部颁布《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即33号部颁政令。当时正是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1993年11月召开)精神的关键时期,物业行业也沿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阔步前行。
1994年12月31日,上海市、海南省的物业管理协会同时成立。
1995年4月3日,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
现在的管理业绩——企业数量众多,广泛吸
纳就业,助力税收和群众美好生活
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物业企业、物业从业人员、广大业主、街道社区等的共同努力和指导配合下,物业行业为城市的市容市貌提升做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为城乡居民居住环境的改善和提升付出了辛劳与心血,为城乡的居住环境的改善和文明礼貌提升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至2023年末,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的数量为37.5万个,比2018年末增长了59.8%。此外,物业管理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从2018年的577.4万人增加到2023年的854.3万人,增长了34.1%。具体到广东,广东省物业服务面积近30亿㎡,从业人员100多万人,营业收入2057亿元,占全省GDP的1.61%。
未来的几点思考
四是不成熟的物业服务行业与运行尚不流畅的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尤其需要注意到的是,因为物业服务的边界责任不清,物业企业被认为似乎是“包打小区天下”,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较多;此外,物业企业法律责任担负繁多,物业企业背受多方泛滥的指责。上述问题都有待解决。
五是物业费不能伴随当地物价的升降来浮动,使得以成本定价格或调整价格难以实现,最终结果是物业企业要么亏损,要么撤场,要么减配或偷工减料。
六是国有企业支配的资源多,可能出现寻租泛滥,增加物业服务市场的乱象,如何把握和制定规则,增加对他们的约束力,让他们规范发展,值得深思?
总之,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是长久的事业,是居住环境改善和社会生活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支撑。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信心,另一方面也要积极求变、主动应变,不断在新时期新阶段展现更大的价值与作为。
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