馥香园-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馥香园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我公司广州绿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馥香园项目进行前期物业服务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人:广州绿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馥香园前期物业服务
项目概况:馥香园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道南洲路海珠客运站AH101303地块。总用地面积18544.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155.86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68150.86平方米,商业面积800平方米。机动车位731个,其中地下机动车位646个。
合同期限:首次合同期限为五年。合同到期后,如任何一方不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然延续。如不能如期接管本物业服务区域,则乙方自接管后开始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义务。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评审专家于评标会议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文件资料。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提交到以下地址,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海珠中路182号503房。 何小姐 13570570735)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5月13日12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提交报名资料后,招标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发放给投标申请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17时0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越秀区海珠中路182号503房 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道南洲路海珠客运站182号馥香园一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何小姐 13570570735
电子邮箱:956582627@qq.com
广州绿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