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穗物协通[2010]6号
关于征求《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行业专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订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办法》正征求各地方城市的修改意见,为使物业服务企业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更好地厘清物业承接查验中的相关职责,按市国土房管局物业处要求,请各行业专家尽快组织本单位人员下载《办法》(已发送至于各物业服务专家本人邮箱)并进行阅读研究后,于4月1日前将有关修改意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我会秘书处(传真:85583084,电子邮箱:gzpma@163.com),此将作为行业专家的年度工作考核之一。
特此通知。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陈昂鹏85585789
发布时间:2019-06-14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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