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关于转发市住建委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权移交监管工作的通知

广 州 市 物 业 管 理 行 业 协 会

 


标题: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关于转发市住建委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权移交监管工作的通知  

 

 

 

穗物协通〔2018〕89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关于转发市住建委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权移交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我市部分小区因业主委员会组织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原物业服务企业、部分业主对选聘结果有争议,业主委员会组织新聘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时,与原物业服务企业、部分业主产生纠纷,严重扰乱公共秩序。为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权移交工作,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现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权移交监管工作的通知》(穗建物业〔2018〕2369号)转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物业管理权移交工作。

  

附件: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权移交监管工作的通知(穗建物业〔2018〕2369号)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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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15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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