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岸花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汀岸花园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招投标法规的规定,广州永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现对汀岸花园项目前期物业管理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资格后审方式选定服务单位

、招 人:广州永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汀岸花园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三、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汀岸花园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由三地块组成,规划市政道路穿插于小区,一分为二。其中,高层住宅面积为93487.60㎡(736套),商业面积为851.29㎡,公共租赁住房面积10650.50㎡,物业办公用房(含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面积213.23㎡,项目共14栋建筑物(其中带电梯楼宇10栋,不带电梯楼宇4栋),配套设施有幼儿园(9班)、托儿所、社区居委会、星光老年之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室、社区服务站、社区议事厅、快递智能末端服务设施面积共4146.88㎡,泳池1个,机动车泊车位1299个(其中室内1176个,室外123个),非机动泊车位1191个(其中室内1097个,室外94个)。

服务范围:汀岸花园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

服务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汀岸花园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交付前:投标人需对已接收的物业进行维护(含施工期间管理);协助招标人做好业主入住前的验房、入住时的交楼、接待、现场包装物料印刷以及物业服务相关工作。以上具体工作如招标人委托投标人实施,则内容及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物业交付后:为小区业主提供绿化、清洁、安保及维修等前期物业服务(含配建道路、绿地政府接收前的基本维护)。

四、管理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其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且聘选的物业服务企业合法进驻小区之日起止。

五、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0223日至202402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03180930

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申请人条件资格: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有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3.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Gz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九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有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名称:广州永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462996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德兴南路297号

(二)招标服务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3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登记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投标登记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或经评审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永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462996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德兴南路297号。

 

本公告在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www.gzpma.com)、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jztc.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为准。

 

招标人:广州永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3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如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须知第1.8.2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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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3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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