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樾台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恒樾台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恒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及《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的规定,就“恒樾台”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拟向社会公开招标。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物业管理能力和信誉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恒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商业大道北(二期)地块建设项目
三、项目名称:恒樾台
四、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花都区商业大道北(二期)地块建设项目地块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商业大道以北,凤凰南路以西,花都荔枝基路以南,田美南兴一街以东;总用地面积:17503.87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14586.14平方米,城市绿地面积5105.18平方米,绿化率35%,规划住宅面积41315.6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8375.00平方米,户数为385户。地下室车位527个。配置电梯8台。
五、管理期限:暂定三年,实际管理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其他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自然终止。
六、投标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9:00止(北京时间)。
七、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4月19日12:00止(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获取办法:投标申请人自收到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15:00时——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以上招标地址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10:00时前(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商业大道北(二期)地块建设项目
十二、投标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 (htp:/v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投标报名申请书;
2、《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总公司授权投标证明材料。
投标申情人提供的以上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物业管理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都将被视为弃权。
十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五、投标申请人资格确定: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经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3家参与竞标。
十六、资格预审合格的3家投标申请人,应按《恒樾台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文件》要求整理投标书。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5767879994
广州市花都区恒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